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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第七届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
发布日期:2011-05-03    查看:
5月5日晚,第七届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奖文艺晚会在山东剧院隆重举行。
       我校李涛、李筱楠两位教师和张超、徐前松、刘晓彤、高涛涛、邓超、李上忠等六名同学在本届活动中荣获“第七届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的称号,法学院阳光先锋志愿者服务队获“第七届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这次受到表彰的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是全省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优秀代表。他们有的情系贫困山区,自觉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磨练、增长才干、贡献力量;有的数十年如一日,传承中华美德,长期帮助残障认识、孤寡老人、问题青少年等需要帮助的群体,用自己的满腔热情和实际行动促进社会和谐;有的致力于环保宣传和环保公益活动,为保护生态环境、服务绿色生活不懈努力;有的走出国门,远赴亚非拉发展中国家服务,树立了当代中国青年的良好形象,为增进中外友好和民间交往做出积极贡献。颁奖晚会由团省委、省青年志愿者协会与省文化厅联手打造,是为全省默默奉献的广大青年志愿者献上的“五四”青年节大礼。
       第七届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自今年3月份启动,根据志愿服务时长、服务效果、社会影响力等考评指标,经过初审、复评、公示,团省委、省志愿者协会最终确定了100个“第七届山东省青年志愿者服务先进集体”,200名“第七届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其中,先进集体包括各级志愿者协会40个,志愿者服务队(服务中心、联络站等)43个,基层团组织9个,其它志愿者组织8个;先进个人包括高校志愿者132名,基层团干部15名,其他基层单位志愿者30名,企业等志愿者2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