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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挑战杯”济南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08    查看: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文件
济大团字〔201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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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处)团委:

        为了更好地推动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营造浓厚的学术科研氛围,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促进学术科技成果的涌现,并选拔优秀的作品参加“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学校将于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举办第十二届“挑战杯”济南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竞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2010年7月—2011年4月
二、参赛条件

       1、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均可以个人或集体形式报名参赛。

       2、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大类:A类指量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参赛作品应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3、申报参赛的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4、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5、参赛作品涉及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由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否则不予申报。

       6、参赛作品必须由1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
三、竞赛章程及评审办法

       1、竞赛遵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作品资格审查遵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作品评审遵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细则》。       

       2、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作品予以评审,评选产生特等奖、一、二、三等奖若干。选出优秀作品代表济南大学参加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对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奖励的学生和指导教师按照《济南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奖励暂行办法》(济大校字[2006]114号)进行表彰奖励。

四、竞赛日程

      1、准备及项目申报阶段:(2010年7月至9月)

      成立本校竞赛组织协调机构,启动本次竞赛,下发竞赛正式通知,参赛学生、团体组队,项目调研,项目开展,项目申报。

      2、初赛阶段(2010年10月)

学院组织项目初审,项目完善。

      3、复赛阶段(2010年12月)

学校组织评审,项目进一步调研和完善。

      4、决赛阶段(2011年4月)

校内决赛,终审答辩,评出相应奖项。

      5、参加山东省大赛:(2011年5月)

五、几点要求

     1、希望各院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学生参赛。各学院经院内初赛选拔后推荐5-15件作品参加全校复赛、终审决赛。

      2、未尽事宜,请参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细则》。
     “挑战杯”网站:http://www.tiaozhanbei.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