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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1-04-01    查看:
       济南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拥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权,是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面向全国招生。建校62年来,学校铭记“弘毅、博学、求真、至善”的校训,传承“勤奋、严谨、团结、创新”的校风,发扬“艰苦奋斗、凝聚向上、与时俱进、追求卓越”的精神,现已成为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
       济南大学艺术类专业已有18年办学历史, 2011年成立音乐学院并新增音乐学专业。学校具有完善的办学条件及硬件设施,同时学校注重人才队伍建设,现有艺术类教师46人,其中音乐学泰山学者1人,教授6人、副教授15人;博士2人,在读博士4人、硕士20余人。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先后有4位教师评为全国及省市先进个人、专业拔尖人才、学校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
 
音乐学院 
 
      济南大学2011年新增音乐学专业。现已逐步完善专业多媒体教室、电钢琴教室、排练厅、琴房等各类一流教学设施、设备。学校先后从北京、上海等专业院校引进学历层次高、科研能力强、音乐表演经验丰富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历的专家、教授,其中获中国音乐类最高奖——金钟奖1项、文华奖1项,同时注重加强院校之间的交流合作,建立先进科学的具有齐鲁地域特色的音乐教育体系。音乐学专业坚持以社会人才需求为导向,融合国内外先进办学理念,既保持传统音乐学科的特点,又能够及时调整崭新的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布局,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学科交叉的优势,探索培养具备核心竞争力的高水平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
 
      音乐学(器乐表演方向、声乐表演方向、音乐学理论方向)专业培养具有合理化知识结构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能够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及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研究以及编辑等工作。主要开设表演(声乐、键盘、器乐)、乐理、视唱练耳、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配器、复调、作曲、音乐教学法、中外音乐史、民族音乐学、中国传统音乐、重奏(室内乐)、重唱、合奏(合唱)、形体、艺术实践等课程。
 
专业招生考试在学校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以选拔优秀人才为目的。这里将以开阔的学术视野,开放的表演舞台,强大的师资阵容接纳各地的优秀学子。
 
一、招生计划及考试内容


专业方向 招生计划数(110名) 考试内容 科类 学制 学费
器乐表演 中国
乐器
32名 其中省外7名:
内蒙1(二胡兼马头琴)
江苏2(二胡)
江西1(扬琴)
湖南2(琵琶)
浙江1(笛子)
主项:乐曲1首+视奏
副项:声乐曲1首
或器乐曲1首
或舞蹈表演
基础乐科:乐理、视唱、听写
艺术文 四年 6000元/年
西洋
乐器
15名 其中省外5名:
上海2(大提琴1)
(小提琴1)
江苏3(大提琴1)
(小提琴1)
(打击乐1)
键盘 6名 其中省外2名:
辽宁1(钢琴)
四川1(钢琴)
声乐表演 民族 27名 其中省外7名:
湖南2(民族)
陕西2(民族)
内蒙1(民族)
贵州1(民族)
西藏1(民族)
主项:歌曲2首
副项:器乐曲1首
或舞蹈表演
基础乐科:乐理、视唱、听写
美声
流行
音乐学
理论
30名(无省外计划)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凡符合教育部及山东省艺术类考生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及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均可报考。
 
 三、报名方式及考试时间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一律到我校指定考点现场报名。
 
2、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所在省(市)发放的《山东省2011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填写报名表格,并缴纳报名费105元。
 
3、考生证件及报名表格通过我校审核合格后,发放《济南大学音乐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准考证》。
 
4、报名时间:2011年2月21日全天(8:00至17:00)
 
2011年2月22日上午(8:00至12:00)
 
5、报名地点:济微路106号,济南大学西校区第十教学楼
 
6、考试时间:2011年2月23日至2月25日上午
 
 四、专业测试及注意事项
 
1、专业考试由本校组织进行,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山东省2011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及我校核发的《济南大学音乐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准考证》,三证齐全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2、考生考试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为自动放弃考试。
 
3、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舞弊行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4、键盘、器乐表演及声乐表演类主项考试曲目均为自选,中外不限;音乐学理论考试主副项不得重复;每个考生最多可报3个专业方向。
 
5、听写、乐理笔试考试,采用标准化考试答题纸,考生需自带2B铅笔、橡皮及签字笔。论文写作考试,考生需自带黑色签字笔或圆珠笔。
 
6、考试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数,按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的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经省招办审核后于4月上旬发放《济南大学2011年音乐学专业测试合格证》,同时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通过济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成绩在合格线以下者,不再另行通知。
 
7、考生于5月10日前持我校所发《济南大学2011年音乐学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确认考生类别和办理文化课统考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文化课考试。
 
 五、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结构
 
1、音乐学(器乐表演方向):主项(60%)+视奏(5%)+副项(5%)+基础乐科(乐理10%+视唱10%+听写10%)
 
2、音乐学(声乐表演方向):主项(60%)+副项(10%)+基础乐科(乐理10%+视唱10%+听写10%)
 
3、音乐学(音乐学理论方向):论文(30%)+主项(30%)+副项(10%)+基础乐科(乐理10%+视唱10%+听写10%)
 
 六、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艺术招生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2、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高考分数控制线:
 
音乐学专业(器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由省招办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政审、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音乐学理论方向)考生,根据考生结构成绩(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考试成绩50%)依次排序,由省招办按结构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政审、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
 
 七、复查
 
新生入校后,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济微路106号,济南大学(西校区)
 
  联系部门: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250022
 
  交通路线:9路(支线)、21路、74路、86路、201路、K92路、K94路公交车,102、104电车到济南大学站
 
  联系电话:(0531)82765901
 
 (本简章由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