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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知识问答(三)
发布日期:2011-05-09    查看:

       
15.为什么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由此可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党组织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必须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努力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不断提高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自觉性。使党员懂得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才能够增强组织观念,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不断进步,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2)建立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一般情况下,党小组会应每月召开一次,汇报思想,学习文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结和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要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既要交流思想,勇于开展自我批评,又要本着与人为善、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开展相互批评。要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增强思想性、原则性。
     (4)各级党组织加强对组织生活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并注意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帮助党支部和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16.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怎样过组织生活?
       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党组织应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如何组织他们过党的组织生活,应视具体情况,采取不同形式加以解决。
       对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困难的同志,党组织不要勉强要求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可指定党员负责与他们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对那些身体条件许可,本人坚持要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同志,可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或适当参加一些重要的党内活动。
       对于那些休养地点距离工作单位较远、休养时间较长的党员,党组织可开写党员证明信,把他们介绍给所去的疗养单位或有关地方党组织,由这些单位的党组织酌情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
17.党员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应如何处理?
       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过严格的组织生活,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具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党员只有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过严格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的经常教育和监督,才能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观念,自觉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党的集中统一,使党真正成为有组织、有纪律的战斗部队。
       是否自觉地、积极主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是衡量一个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每个党员,包括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如无特殊原因不参加组织生活,应进行批评教育;如长期不过组织生活,应按党章规定处理。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18.未就业的毕业生如何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未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保留在地方人才交流中心的党员,其党组织关系也转移至人才交流中心相应的党组织,所以,应在人才交流中心的相应基层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未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学生处的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以前,仍在原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已撤消建制的,由原单位党总支编入其他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党员长期不在学校的,应定期通过书面形式向所在党支部汇报思想和表现情况。
19.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形式如何确定?
       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形式,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联合组成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党支部,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100名或5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成立的临时单位、临时机构、短期学习班等,经批准,可以成立党的临时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临时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会委员由上级党组织指定。
20.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21.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是什么?怎样贯彻这个方针?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是:
     (1)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用完成本单位任务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基层党组织的工作。
     (2)必须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运用已有的成功经验并进行革新和创造,改进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
     (3)必须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弘扬正气,反对歪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基层党组织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
     (4)必须立足于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期规划,又要抓紧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这个指导方针,是新时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方法、检验标准等方面,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首先是要全面正确地理解指导方针的精神实质,坚持用指导方针指导工作,切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其次是要采取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方法,针对本地区不同类型基层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具体的措施。三是要常抓不懈,讲求实效。
22.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如何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这样的党支部因为党员人数不多,活动方便,对一些重大问题,可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不能由支部书记个人决定。至于支部的日常工作,由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处理,并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
23.什么是支部党员大会?哪些问题必须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支部党员大会即支部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都应当参加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过组织生活、开展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党支部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必要形式。根据党章规定,必须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很多,如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接受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推选优秀党员、对党员进行党的纪律处分等,党支部的重要工作部署、工作总结等重要问题,一般也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4.支部党员大会多长时间举行一次?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召开1次。党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召开。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有助于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党员的积极性;有助于党员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对党支部的工作实行监督;使党支部更好地完成各项任务。每个党支部都要注意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支部党员大会,不得无故缺席。
25.怎样开好支部大会?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问题,通常应选择党员比较集中的时候进行,支部所属正式党员都应当参加会议,个别党员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会,要事先请假。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支部大会方能召开。
       支部委员会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并将会议内容、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在支部大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会议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认真开展讨论,畅所欲言,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才算通过。对于经过讨论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在双方人数比较接近的情况下不要急于做出决议,可在会后进一步酝酿,提交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的组织。
26.党小组是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它的主要任务和作用是什么?
       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根据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主要是指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党小组只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了便于组织党员学习、过组织生活和开展其他活动,根据党员数量和分布情况而划分的。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
党小组的主要任务是:
     (1)按照实际情况,分配每个党员以一定的工作,具体地组织党员去实现支部的决议。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
     (3)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按时收缴党费。
     (4)组织党员在群众中宣传党的政策和决议,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
     (5)协助支部做好党员鉴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接收新党员和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27.怎样划分党小组?
       党小组的划分,一般应根据党员数量多少、工作需要和党员分布情况来决定。为了有利于发挥党小组的作用,应尽量同行政、生产组织相一致。党小组的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如不足3人,可同党员较少、工作性质相近、联系方便的行政、生产组织的党员合编在一个党小组内。有的支部党员人数较少,党员的工作岗位比较集中,活动比较方便,也可以不再划分党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