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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关于2018届本科生研究生省级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29    查看:
根据省教育厅、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要求,现将2018届省级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1.评选比例
评选比例:以不超过师范类毕业生总人数5%的名额确定初选人员(不四舍五入)。
2.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018届师范类本科生和教育类毕业研究生
3.评选条件
(1)获得2018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2)在校期间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3)其他条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当年评选条件执行
(4)积极参加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并在省级决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学生,或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4.评选办法
(1)学院根据省级师范类优秀毕业生的推荐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由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班级同学进行推荐,参评学生需由班级人数的半数以上同意方可上报。
(2)省级师范类优秀毕业生经所在学院学生评优工作小组审核、公示(3天)无异议后,组织填写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管理科。
5.材料报送
(1)学院2018届省级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报告,学院网站及公告栏公示截图(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1份)。
(2)《山东省2018届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excel电子版一式1)。
(3)组织学生填写《山东省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审表》(纸质版一式2份)
(4)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学生历年成绩表原件(加盖学院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各一式1份)。
(5)报送要求及时间:所有省级相关电子表格(详见附件1),学院务必于2017年12月07日(星期四)17:00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办公楼201学工处管理科,所有电子表格文档以一个压缩包形式,并以“学院名+2018届省级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命名,发送至jndxglk@126.com,联系人:李春海,电话:7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