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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关于评选推荐2017届非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7    查看: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7〕31号)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要求,现就济南大学2017届非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比例

  (一)推荐范围:在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中产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二)推荐比例:我校2017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总数的5%,各学院分配名额。

  二、推荐条件

  (一)在校期间除通选课和第二专业课程外无不及格现象(其它重修、补考等情况请教务处出具相关证明)。

  (二)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推荐办法及程序

  (一)各学院根据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由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班级同学进行推荐,参评学生需由班级人数的半数以上同意方可上报。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经学院学生评优工作小组审核、评议后公示3天,公示合格后组织填写材料报送。

  四、报送材料

  (一)学院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学院网站及公告栏公示截图(见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1份)。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电子版,一式1份)。

  (三)优秀毕业生评审表(纸质版,一式2份)。

  (四)学生历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处章(纸质版,一式1份)。

  (五)报送要求及时间:电子版材料请压缩后以“学院+2017非师省级优秀毕业生”命名,发送至jndxglk@126.com;纸质版材料按要求填写,请毕业班辅导员审核后报送办公楼201管理科;以上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3月17日(星期五)17:00;联系人:李春海,电话:7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