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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关于评选2017年“才良助学金”受助学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1    查看:
 为贯彻落实我校“以学生为本,关注两个比例,实现两个更多”的育人理念,确保家庭经济特困新生顺利入学,解决其入学后的后顾之忧,勉励他们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励志成才,自2016年9月起,我校校友、威海校友会副会长、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盛军岭女士,每年向学校捐款10万元,在我校设立济南大学——才良助学金。现将评选2017年受助学生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济南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2017级新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方式
  (一)资助新生的学费、住宿费或其他生活费用开支,资助金额为5000元/人。全校资助名额共15名。
  (二)为新生发放爱心大礼包(生活必需品),预计500元/套。全校发放名额共50名。
  三、申请条件
  (一)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积极上进、自强不息;
  (三)家庭特别困难,无经济能力入学,至少符合以下基本情况之一: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
  2、学生本人残疾或患重大疾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列出的重大疾病)的;
  3、父亲(或母亲)残障、重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直接经济来源的;
  4、家庭被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建档立卡户、精准资助对象,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5、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祸,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失的;
  6、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四)四川阿坝州九寨沟县、新疆博尔塔拉州精河县等因地震导致家庭受灾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四、组织开展
  (一)学生自主申报阶段:9月1日前。
  2017级新生自愿填写《济南大学—才良助学金申请表》,并将填写好的申请表(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给本学院新生辅导员。各学院新生辅导员负责申报学生的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学院审核及材料报送阶段:9月2日-9日。
  各学院根据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公布的推荐人数,对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初评,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新生报到当日,对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填写推荐意见。
  (三)学校评审阶段:9月9日。
  1、经学院同意推荐的困难新生,9日报到当天,通过绿色通道提交《助学金申请表》及《接受资助承诺书》,出示相关困难证明材料。
  2、学校拟邀请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校友工作办公室、校团委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教师代表及优秀贫困生代表作为评委,对各学院推荐的学生进行差额评审,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
  (四)助学金发放阶段:9月9日。
  新生报到当日,学校为受资助学生发放资助金及爱心大礼包。
  五、助学金管理
  (一)该项助学金严禁铺张浪费,一经发现将取消受助资格,并收回助学金。
  (二)学校倡导受助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努力进取;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锻炼。毕业后,努力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回报社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自己所能向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捐款,传递爱心,以帮助学校更多特困学生。
  (三)资助人有权对受助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