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生工作 学生资助 正文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
发布日期:2011-05-03    查看:
鲁教财字〔2009〕2号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省属高等学校:
       为全面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规范贷款资格审核程序,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66号)精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