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生工作 学生管理 正文
济南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11-05-07    查看:

 

一、推荐范围: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 推荐条件
  (一)本科生:
  1、 在校期间至少三次获得二等(含二等)以上奖学金或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2、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
  3、 在校期间没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4、 在校期间无重修课程。
  (二)专科生:
  1、 在校期间均获得二等(含二等)以上奖学金或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
  3、在校期间没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4、在校期间无重修课程。
  (三)中专生
  1、 四年制参照本科
  2、 非四年制参照专科

  三、推荐和奖励办法
  1、 由班主任,辅导员组织班级同学按条件评选。经院系研究并推荐,送学生工作处审核,报学校批准。
  2、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5%以内。
  3、 优秀毕业生由学校表彰并颁发优秀毕业生证书,审批表归入学生档案。
  本办法学校授权学生工作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