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学研究 科研动态 正文
关于申报山东省第25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11    查看:

各单位:
山东省第25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现将省社科联和我校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限
(1)网上登记和成果展示时间
2011年4月10日0时至4月30日24时,过期服务器关闭。
(2)社科处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2011年5月12日。
二、申报要求
1.本次评奖仍按省级学会、市(大企业)社科联和社会渠道申报,高等院校等科研单位统一申报。
 2.本次参评成果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
从今年开始,由省社科联组织的初评试行匿名评审。第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
三、申报办法
本次评选工作仍采取网上申报登记、网上成果展示、成果查新验证、专家评选会议评选、省评委会审定的办法进行。基本流程如下:1.网上提报个人成果信息;2.成果展示;3.报送纸质材料。
具体流程请点击参看《山东省第25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流程说明》。
经过网上登记、网上展示、初步审核后,报送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如下纸质材料:
(1)《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一式3份,同时将电子版发到社科处邮箱。(教育厅、市社科联、学会等渠道报送的一式1份);
(2)《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2份(A4纸打印、左侧竖装),匿名、不匿名各1份。
(3)社会渠道申报的成果属于论文、研究报告的需提交一份成果原件,一份成果匿名复印件。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一份匿名处理后的原件(匿名处理时将成果及表格中包括封面、封底、书脊、前言、后记等出现作者单位、姓名、本人照片等标记的地方,涂黑直至辨认不出)。省级学会、市社科联系统推荐的成果,须提供申报成果一式两份。其中,论文、研究报告需提交一份成果原件,一份成果复印件;著作需提交两份原件。
(4)申报成果支持材料一式两份(其中社会渠道申报者需提供一份匿名材料,支撑材料匿名处理参照上条规定),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
(5)由省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证书和结项证书原件,并按结项(鉴定)所要求的最终成果形式申报。
(6)申报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明二十五次社科评奖专用)。以上材料原则上不退还,由省图书馆和评奖办存档。
四、成果查新
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奖查新机构是山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山东华鲁管理科学研究院。申报者请到http://www.skj.gov.cn/网站下载成果查新表格,请点击查看《关于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奖查新方式方法说明》,查新费用自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高文河;电话:7339。

附件  1、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doc
      2、 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doc
      3、 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奖查新申请表.doc